【主动回应】农村沼气安全使用注意事项-ag九游会官网

浏览次数:信息来源:市农业农村局发布时间:2024-05-09 15:1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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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户用沼气安全“六严禁”

1.严禁室内排放沼气。

2.严禁输气管线与电线交叉。

3.严禁易燃物品靠近沼气灶及管道。

4.严禁在沼气池旁使用明火、放鞭炮、吸烟。

5.室内漏气时,严禁使用一切火种及电源开关。

6.严禁在无安全措施和专人守护的情况下,擅自下池作业。

二、户用沼气安全“六必须”

1.必须在通风条件下使用沼气。

2.必须在进出料口加合格盖板。

3.必须在灶具上进行沼气试火。

4.必须及时回填已报废沼气池。

5.使用完沼气,必须及时关闭开关及阀门。

6.发生事故必须立即报警,不得盲目下池施救。

三、沼气工程安全运行“六严禁”

1.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沼气站。

2.严禁烟火,严禁违章明火作业。

3.严禁避雷针连接发酵罐、储气柜。

4.严禁频繁启动搅拌器、水泵。

5.严禁将储气柜水封池中的水随意外排。

6.严禁擅自进入发酵罐、储气柜、集料池、沼渣沼液暂存池等有限空间作业。

四、沼气工程安全运行“六必须”

1.必须安装阻火器。

2.必须配备消防设施。

3.必须保持消防通道畅通。

4.必须在醒目位置设置安全警示标识。

5.沼气燃烧火炬必须与沼气工程保持有效安全距离。

6.站内调节池、沼液储存池等敞口池体,必须安装防护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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